孫文遺訓
Teachings left by Sun Yats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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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文(1866-1925),又名孫中山、孫明德、孫逸仙,中國民國國父。以下為孫文於1925年所立的兩份遺囑,一份對國事,一份對家事。這裡重新編註標點符號。
總理遺囑
(一)
余致力國民革命,凡四十年,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。積四十年之經驗,深知欲達到此目的,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,共同奮鬥。
現在革命尚未成功,凡我同志,務須依照余所著《
建國方略
》、《
建國大綱
》、《
三民主義
》及《
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
》,繼續努力,以求貫徹。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,尤須於最短期間,促其實現。是所至囑!
孫文
三月十一日補簽
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
筆記者
汪精衛
證明者
宋子文 邵元沖 戴恩賽
孫 科 吳敬恒 何香凝
孔祥熙 戴季陶 鄒 魯
(二)
余因盡瘁國事,不治家產。其所遺之書籍、衣物、住宅等,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,以為紀念。余之兒女已長成,能自立,望各自愛,以繼余志。此囑。
孫文
三月十一日補簽
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
筆記者
汪精衛
證明者
宋子文 鄒 魯 邵元沖
孔祥熙 吳敬恒 何香凝
孫 科 戴季陶 戴恩賽
參考資料
中國歷代近鄰
戰國秦漢魏晉
南北朝隋唐
五代宋元
明和盛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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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玄宗時
宋遼時期
明宣宗時
民國37年
西元200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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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:2004年5月6日